医药生产企业单位的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设计,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 人员净化用室入口处,应设置净鞋设施;
2. 存外衣和更换洁净工作服的设施应分别设置;
3. 外衣存衣柜应按设计人数每人一柜设置;
4. 人员净化用室的空气净化要求,应符合GMP和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,一般使用初、中、高效空气过滤器多级过滤的恒温恒湿空调送风系统;
5. 盥洗室应设置洗手和消毒设施;
6. 厕所和浴室不得设置在医药洁净区域内,宜设置在人员净化用室外。需设置在人员净化用室内的厕所应有前室;
7. 医药洁净区域的入口处应设置气闸室:气闸室的出入门应采取防止同时被开启的措施;
8. 青霉素等高致敏性药品、某些甾体药品、高活性药品及有毒害药品的人员净化用室,应采取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被人体带出人员净化用室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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